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
在短短幾年時間里,信息技術飛速發展,對很多人來說,手機也越來越難離手。它的功能是如此強大,覆蓋我們生活的絕大部分場景,不少成年人刷手機的時間也不斷被拉長,甚至成為手機控。對于自主性正處于發展過程中的未成年人,對此更是難以自制,未成年人的成長過程受制于手機的現象日益嚴重。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教育部依據實際對中小學生帶手機說“不”,提出禁止手機進課堂,手機原則不入校,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
與世界上不少國家在電子產品出現之初就對學生使用加以限制不同,中國是在手機對未成年人成長的負面影響凸顯時才不得不加以限制。就在發出手機“限制令”的當下,手機不僅是父母與孩子聯絡的工具,學校及教師也已將它作為學習工具,用來講課、聽課、布置和提交作業、開展一些活動。
可以說,不少人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對手機產生了依賴,當然也對手機的利與弊有了更多切身的體驗。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讓已經有手機使用經歷的師生放下手機,是個帶有逆過程性的難題。
解決這個難題首先需要全面、完整地評估手機使用的利與弊,并獲得廣泛的共識。在當前已經有大量師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下,我們只能秉持減少危害的原則,在盡量減少手機使用害處的原則下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手機。教育部的“通知”是基于整體判定發出的,所以用了“原則上”限制的表述。而對于具體的某個學生,手機的使用和管理還是要因人而異、因地制宜,很難形成一個統一的標準和方式,應該根據各個地方和每個人的實際情況,特別是具體學生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如何去實施更有效。
如何用手機才能更接近實現趨利避害?現在大家看到的是,學生過度使用手機不僅影響學習,還損害視力,甚至可能接觸到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信息。顯然,對于大多數自控力不足的未成年人,做出限制是完全必要的;而對于學習目標明確,自我控制力足夠強的學生而言,從教育角度看還是要給他們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學習的便利。如何處理好這個關系,需要學校、教師、家長依據具體孩子的實際情況作出個性化方案,并根據其發展變化的情況及時做適當調整,不能一刀切,不要相信一勞永逸、一成不變、普遍適用的解答方案。
解決中小學生過度使用手機的問題,關鍵還是在于改進單調、刻板的教育教學方式,盡快確立多樣的評價標準,豐富未成年學生的學習生活,給他們創造更多戶外活動、親近自然、接觸社會的機會,讓他們的好奇心有足夠豐富多樣的感知對象去滿足,有更多的渠道親自感知并獲取多方面的信息,而不需要僅僅依賴手機才能獲得外界信息。不要讓手機成為未成年人僅剩的與豐富多彩的外部世界溝通的唯一窗口。
手機作為一種客觀的存在是中性的,其利害在于人們如何用它。對于任何一個個體,當其自主性確立之后就不會再沉迷于什么,包括手機在內的任何對象都只會是人實現目標的工具與材料。因此,在教育中,增強學生個體的自主性,讓學生明了“役物而不為物所役”的道理,才能讓學生學會怎樣處理自己與手機的關系,走出手機控的“魔掌”,有效有度地使用手機,使它成為對自己成長發展更為便捷有利的工具。
(作者:儲朝暉,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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