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開的內容
家屬質疑
為何不給“一手詢問筆錄”?
看了這份《調查了解情況》,陳麗丹的父親陳勝昌寫了《申訴書》,打算向三亞公安局申訴,要求對陳麗丹墜樓案件提級立案偵查,并由三亞檢察院介入監督。
“這份情況報告是警方整理的二手消息,公布的信息比我們所要了解的情況還要少,我們要求公開的是一手的詢問筆錄、監控視頻,我們質疑的就是警方結論,三亞灣派出所明顯在玩文字游戲。”陳勝昌說,他們本來就不信服“陳麗丹自殺”結論,要求查清墜樓前發生了什么,陳麗丹墜樓后,警方對陳麗丹表姐、陳勝昌以及陳麗丹的7位同事做了詢問筆錄,警方也調取了酒店的監控,這些一手證據,皆可以還原墜樓前真相,“現在警方卻沒有公布。”
記者仔細查看了這份《調查了解情況》以及家屬此前偷拍到的《玉海酒店A6735房跳樓事件的調查情況》,警方新公開的這份《調查了解情況》對于涉及到陳麗丹川航同事全部予以隱去名字、具體時間節點,家屬表示難以窺見墜樓前的一些細節。
今年12月,擔心天涯公安分局不完整地公布記錄,陳勝昌再次向三亞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三亞警方公開的信息包括:1、胡耕耘、陳勝昌報案的詢問筆錄;2、三亞灣派出所調查楊某、何某、王某某、吳某某、朱某某、李某某7人詢問筆錄;3、玉海國際酒店工作人員詢問筆錄;4;婦科醫生的詢問筆錄;5、KTV的現場勘察報告;6、對陳麗丹的人身檢查和技術偵查手段包括酒精檢驗、毒物分析檢驗的技術偵查報告、法醫鑒定書。
12月5日,法院作出裁定,駁回起訴,理由是:對于該訴訟請求,本院以及三亞中院已經做出生效判決。
“法院說內容重復,駁回起訴,那就是說,警方公開內容就應該包括這些部分,目前全部沒有。”陳勝昌說,即便從這份《調查了解情況》中,也能夠看出喝酒后從3點開始,陳麗丹反應就非常不正常,“我們家屬都覺得可能涉毒,專業的公安為何不進行毒檢?既然不屬于案件,為何不把陳麗丹手機和銀行卡還給我們?”
陳勝昌說,他將向三亞城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三亞灣派出所公開以上所有信息。“四年了,我們真的很累很累了,前前后后去三亞10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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