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俞某冬擁有提出上訴的權利,王女士表示她會繼續應訴。但考慮泰國辦案周期會比較長,以及自己的身體問題,接下來她準備回國休養。等二審開庭后,再根據身體狀況,考慮是否參加開庭。“我的性格是但凡有一口氣,爬也要爬過來。”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會堅持下去,一直等到俞某冬最終得到法律的裁決。
婆婆曾代兒子起訴離婚,要求分割1100萬元財產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除了兩個當事人以外,夫妻雙方的家人也被卷入到此案中。
王女士的妹妹在南京有一套住房。由于妹妹經常待在國外,王女士時常會去妹妹的房子里存放東西,如筆記本電腦等。
王女士介紹,在墜崖事件發生后,俞某冬的母親陸某某曾為俞某冬求情,要王女士“給俞某冬一個機會”。遭到拒絕后,陸某某趁王女士在泰國癱瘓在床,拿走了王女士包括手機、鑰匙在內的隨身物品,隨后獨自返回南京。
據王女士回憶,陸某某回到南京沒幾天便打電話給她說:“你的電腦在我手上,上面的資料都被我拿到了,我要搞臭你。”王女士一開始很奇怪,這臺筆記本電腦原本存放在妹妹家里,要是真在陸某某手中,說明她去過妹妹的家。
王女士趕緊把情況告知妹妹,讓她回家查看情況。“大到電腦IPAD,小到床單雨傘都被拿走了。”王女士的妹妹告訴現代快報記者,自己家中儲存的十萬元現金也被搜出取走,整個損失約有十幾萬元。她通過監控發現,2019年6月19日晚,陸某某曾與幾名俞某冬的好友驅車前往自己家中拿取財物。王女士的筆記本電腦就是在那個時候丟失的。王女士的妹妹表示,自己曾就此事報警,但警方認為此事屬“家務事”,并沒有立案。
2019年12月23日,王女士的妹妹請南京市雙閘派出所出具了一張接處警情況說明。現代快報記者從這張情況說明中了解到,2019年6月30日,王女士妹妹委托朋友前往其住宅拿東西,可查看監控發現,東西已經被俞某冬母親拿走了。情況說明的落款處,蓋有雙閘派出所的印章。
王女士表示,自己此前一直癱瘓在床,又有官司在身,一直沒有精力處理此事。在俞某冬審判結束后,她將和家人向陸某某提起訴訟,討回被拿走的財物。
王女士還表示,自己在泰國治療期間,陸某某還找了律師前往法院替俞某冬向她起訴離婚,并提出了財產分割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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