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半年,大額現金管理試點落地。
根據央行新近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開展試點;自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
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如果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通知》要求,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今年3省市開展試點
存取10萬以上須登記
以下為21君為你梳理的《通知》要點:
試點7月起落地
《通知》明確,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
其中,落地實施階段為2021年6月。
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開始試點。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開始試點。
2021年7月至2022年初評估總結階段,試點行需要上報評估本地試點情況。
為什么選擇這三個省市?去年發布的《大額現金管理征求意見稿》是這樣說的:
河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管理基礎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為全國現金投放重點區域,浙江省一些行業大額用現情況突出,個人賬戶大額用現情況突出,深港之間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普遍。
對公賬戶起點50萬
對私賬戶10萬、20萬、30萬起
在具體的試點中,央行要求管理金額起點須符合人民銀行總行對起點金額以上業務筆數、金額在總業務量中比例要求,不影響個人、企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正常、合理的用現需要,對監測非常規大額用現行為有針對性,既避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負擔過重,又對客戶的整體影響較小。
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對于起點金額的考慮,央行解釋稱,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是試點重要內容,既要保護合理用現需求,又要加強對可能存在偷逃稅、逃避監管和不合理占用社會資源的“關鍵少數”現金交易的監測。
央行表示,大額現金管理業務情形以有現金實物交接的柜面業務為主,包含通過大額高速存取款設備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須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賬等規避監管、“偽大現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
特定行業特定地區管理措施
1、河北省,側重于房地產行業,尤其是邢臺市商品房預售資金。
2、浙江省,側重于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筑、汽車銷售行業,重點關注取現環節的真實性和后續的使用情況。
3、深圳市,側重于對利用個人賬戶進行經營性收支行為管控,細分個人賬戶經營性收支來源與用途,以及監測境外人民幣現金業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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