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鄭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優化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年來,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不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廣泛征求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形成《鄭州市優化市場監管營商環境若干措施》,力求實現“行政審批最少、辦事效率最高、群眾體驗最優、市場監管最嚴”,以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助推鄭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
據了解,《鄭州市優化市場監管營商環境若干措施》主要涉及下放權限、壓縮時間,推進企業準入準營高效率;強化保護、注重培育,提高企業知識產權高價值;搭建平臺、明確標準,助推企業創新發展高質量;創新監管、信息共享,提升鄭州市場主體高信用;提質增效、便企利民,推進鄭州營商活動低成本等五個部分,具體涉及30條創新舉措,主要體現了7個方面的變化:
一是“放”。首先是下放權限,將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權限、藥品零售許可,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備案,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網絡銷售醫療器械備案全面下放至區縣級,實現群眾“就近辦”。同時放寬經營范圍,在自貿區鄭州片區試行企業經營范圍自主申報,除法定的前后置審批項目必須列明外,可以自愿選擇自主申報經營范圍的全部內容,或者只申報一項與企業名稱相一致的主要經營項目,將其他經營項目予以簡寫。
二是“改”。全面推行營業執照、許可證電子化,把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各類許可證信息嵌入營業執照二維碼,試行“證照電子化一碼通”(先行先試)。
三是“壓”。最大限度壓縮企業開辦時限,試點推行一般性經營企業開辦注冊登記智能化“秒批”。在食品流通領域,取消現場核查,改為承諾制,將食品經營許可辦理時限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將食品生產許可辦理時限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將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時限由原來的7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開辦食品生產小作坊、小食品經營店、小餐飲店,憑身份證即來即辦等。
四是“服”。建立“首席營商服務官”制度,推行“專家+管家”式輔導幫辦,為企業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精準化免費服務。推行動產抵押登記、變更、注銷和查詢全程電子化。
五是“推”。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標準、質量等職能,強化保護,注重培育,助推企業高質量發展。設立鄭州高新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鄭州市新興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推動知識產權與產業、資本的深度融合
六是“管”。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共享,提升鄭州市場主體高信用方面,積極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問題研究,將行政處罰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期限由規定的五年暫定為一年,該改革舉措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在食品生產流通領域創新推行6S標準化現場管理模式,屬于全國首創。
七是“免”。免費開展“政銀直通車”服務,免費提供代辦服務,免費提供相關證照郵寄;對市場監管許可證照遺失補辦等需要公告的事項,免費登載;免除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中對行政許可相對人收費等,減輕企業負擔。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