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科研人員的論文數量是主要考核指標,現在績效考核更注重科研成果對企業和行業的貢獻度,以引導和鼓勵科研人員把主要精力放在解決企業和社會難題上。”3月4日,省科學院科研外事處處長黃敬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日前,省科技廳聯合省教育廳出臺了《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強化分類考核評價導向。對不同形式的科技項目(計劃),落實分類評價要求;對不同類型的科研機構,注重評估履行職責使命和宗旨目標的情況,以及成果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
《方案》明確了論文資助的條件、資助的篇幅數量以及程序規范,指出了禁止資助的范圍以及違反規定的處理措施,同時規定不允許將論文發表數量、影響因子等與獎勵獎金掛鉤。
此前,省科技廳會同省教育廳研究確定若干家基礎條件好、改革意愿強、科技評價改革成效突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試點。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河南農業大學、河南師范大學、省科學院、省農科院六家單位被選做試點單位。
高校是理論研究的主陣地,《方案》提出的分類考核評價導向給高校科研人員松了綁,科學評價更加公平公正。“對于高校來說,破除‘唯論文’不是不看論文,而是不再以論文數量為主要考核指標,更強調論文的質量。”河南師范大學科技處工作人員介紹,分類評價后,對以理論研究為主的科研人員注重考核論文的質量,對研究成果轉化為主的科研人員注重考核科研成果對企業和社會的貢獻度和轉化率,對軟科學類的科研人員注重考核研究成果對有關部門決策的幫助等。
與國家相關文件相比,《方案》結合我省實際情況進行了創新。一是結合科技部與我省正在開展的部省聯動科技監督評估和誠信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增加了關于省屬高校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和落實分類評價有關舉措的內容,包括學科和學校評估、職稱(職務)評聘、績效和聘期考核以及學位授予質量標準等方面。二是對國家相關文件中的部分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調整。如在省級科技創新平臺方面,增加了與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院士及中原學者工作站等方面相關的內容;在省級科技人才方面,增加了與中原科技創業領軍人才、中原學者和省引才引智計劃人才等方面相關的內容;在優化完善科技評價方式方面,增加了優化同行評議機制等內容。(河南日報記者 劉曉波 尹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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