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快推進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高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意見》明確,2021年年底前,各類功能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完成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縣(市、區)綜合救援力量建隊率達到100%,各類功能區和鄉鎮(街道)專(兼)職救援力量覆蓋率達到100%;2022年年底前,健全縣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依法落實鄉級應急管理執法職責,基層執法裝備按需配備率達到100%;2023年年底前,縣、鄉兩級建立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風險普查管控機制,重大風險點在線監測率達到100%,實現基層應急管理和搶險救援能力明顯提升。
《意見》圍繞健全完善基層應急管理五大體系,進行了統籌規劃部署。
組織體系丨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意見》提出,要采用統籌使用編制資源、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建強縣(市、區)應急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專業技術人員,實現縣級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局隊合一”;鼓勵鄉鎮(街道)整合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職能,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完善縣(市、區)消防站建設,支持縣(市、區)整合優化專業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不少于50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鄉鎮(街道)建設不少于20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行政村(社區)要設立安全勸導站。
責任體系丨黨政主要負責人為轄區第一責任人
《意見》要求,落實領導責任,實行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體制,黨政主要負責人為轄區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發揮應急管理部門綜合優勢和各行業部門專業優勢,建立健全“防”和“救”有效銜接的責任鏈條。縣(市、區)要將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基層治理內容,推動形成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網格化治理格局。完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嚴肅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對災害處置或搶險救援不力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防控體系丨建立健全風險普查制度
《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風險普查制度,縣(市、區)、鄉鎮(街道)要定期組織開展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建立健全監測巡查制度,建設重大風險點智能監測預警系統,推動實現從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建立健全督導管控制度,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要在森林防火緊要期、主汛期等重點時段加強針對性宣傳警示教育和安全勸導。
救援體系丨科學高效做好救援處置
《意見》要求,編制針對性強、上下貫通銜接的應急預案,縣(市、區)要建設應急指揮平臺,縣、鄉兩級每年至少開展1次綜合應急演練。縣(市、區)要健全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應急救援隊伍要加強值班備勤。事故災難或自然災害發生后,縣鄉兩級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加強聯動,科學高效做好救援處置工作。
保障體系丨加強物資裝備和應急資金保障
《意見》強調,縣(市、區)要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庫,各類功能區、鄉鎮(街道)要建設應急物資儲備站(點),行政村(社區)要建設微型消防站。要加強應急管理和搶險救援人員業務培訓,鼓勵縣(市、區)建設應急救援實戰集訓基地,在公園、圖書館等公共場所設置應急科普設施。各級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應急救援救災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及時足額予以保障。健全救災捐贈機制,多渠道籌集應急救援、救災救助等資金。(文/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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