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手!
嚴查不合理醫療檢查!
為期1年!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檢查,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降低醫療費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改善人民群眾就醫體驗,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通過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嚴肅查處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診療技術規范,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不合理醫療檢查(包括各類影像學檢查、實驗室檢查、病理學檢查等,下同)行為,指導醫療機構建立健全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制度規范,營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推進建立醫療檢查監管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本次專項治理行動的重點內容的包括:
(一)治理違法違規開展醫療檢查行為。 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超出診療科目范圍開展醫療檢查,開展 禁止臨床使用的醫療檢查,使用未依法注冊或者備案的醫療器械、聘用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開展醫療檢查,以及違規收取醫療檢查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對專項治理行動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的定點醫療機構及相關涉事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治理無依據檢查、重復檢查等不合理檢查行為。 組織對醫療機構門(急)診、住院患者醫療檢查情況進行自查和抽查,組織專家對檢查必要性、規范性進行論證,對于違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及有關診療技術規范等開展的 無依據檢查、非必要重復檢查等行為進行查處,責令整改,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治理違反知情同意原則實施檢查行為。 重點治理實施特殊檢查未簽署知情同意書的情形 。引導醫療機構強化落實知情同意和院務公開要求,加強科普宣教,公開本院開展的檢查項目收費標準。醫務人員在為患者開具檢查單前,要說明檢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屬的理解與配合。 對于特殊檢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屬書面同意。
(四)治理可能誘導過度檢查的指標和績效分配方式。 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和科室實施“開單提成”、設置業務收入指標并與醫務人員收入直接掛鉤等可能誘導過度檢查的行為 。
(五)治理違反規劃配置大型醫用設備行為。
專項治理活動時間:為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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