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將住房契稅稅率下調至3%、擬對禁毒立法、物業不得通過斷水斷電“擠對”業主催要物業費……7月27日,在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相關負責人就草案或條例進行了說明。
建議將住房契稅稅率下調至3%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霍金花作了關于《河南省契稅適用稅率等事項方案(草案)》(簡稱《方案(草案)》)的說明。
霍金花表示,為落實減稅降費總體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促進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建議適當降低契稅稅率。具體來看,《方案(草案)》建議將住房契稅稅率,由現行的4%下調至3%,其他房屋和土地契稅稅率保持4%不變。
關于契稅減免政策,有兩種情況。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政府征收、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選擇貨幣補償且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斷水斷電“擠對”業主催要物業費,可能將面臨最高5萬元罰款
會議對《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了說明。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供電、供水、供熱、供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也不得采取限制或者變相限制業主進出小區、入戶、使用電梯以及車輛進出車位等方式催交物業費。出現這些行為,由區縣(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明確了物業服務區域內,依法屬于業主共有的公共收益。此外,《條例》還對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作了具體規定,推動成立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創設性規定了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為承擔業主委員會職責的臨時機構。
這些情況下,可由辦事處等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
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二級巡視員李哲作了關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對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或者具備條件但未能自行成立,經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仍未能成立的,以及業主大會成立后,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等情況,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為承擔業主委員會職責的臨時機構。物業管理委員會應當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事項,推動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自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之日起自行解散。
物業管理委員會的任期一般不超過三年。期滿仍未推動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具體工作辦法,由省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發現他人利用互聯網涉毒卻不報告,最高可罰15萬元
省公安廳副廳長范玉龍作了關于《河南省禁毒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的說明。
互聯網提供者以及網絡空間的創作者、管理者,發現他人利用互聯網、網絡空間進行涉毒違法犯罪活動,未立即停止傳播和保存相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可以責令限期停業。
另外,針對毒品通過郵政、快遞和物流渠道傳播的現狀,《條例(草案)》規定交通運輸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實行毒品安全查驗制度。( 河南商報首席記者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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