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制度體系改革目標和監管責任,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提升醫保治理能力。
《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醫保基金監管責任體系、制度體系、執法體系和保障體系,形成以法治為保障,信用管理為基礎,多形式檢查、大數據監管為依托,黨委領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個人守信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格局,實現醫保基金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專業化、精細化、智能化、常態化,并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完善。
《意見》從三方面明確監管責任。醫保部門、定點醫藥機構要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不斷完善醫保基金監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同時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建立完善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和醫保基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重大行動、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壓實定點醫藥機構和從業人員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接受醫保監管和社會監督。
《意見》提出,從監督檢查、智能監控、舉報獎勵、信用管理、綜合監管、社會監督六方面推進制度體系改革。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工作規則;建立統一的醫保智能監控系統,強化事前、事中監管,實現基金監管從人工抽單審核向大數據智能監控轉變;嚴格落實并不斷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及時兌現獎勵資金,公開舉報電話、郵箱等,規范受理、檢查、處理、反饋等工作流程和機制,加強舉報人隱私保護;建立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醫保信用記錄、信用評價和積分管理制度;完善部門間相互配合、協同監管的綜合監管制度和協同執法工作機制,推行網格化管理,推進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基金監管,實現政府監管、社會和輿論監督良性互動,定點醫藥機構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等信息。
《意見》強調,對醫保基金監管保障措施進行多方位完善。通過強化醫保基金監管法治及規范保障、強化醫保基金監督檢查能力保障、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懲處力度、統籌推進醫療保障相關制度改革、協同推進醫藥服務體系改革等方面完善保障措施。(記者 張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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