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河南省人社廳出臺《關于印發支持受災地區防汛救災、災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實施就業援助、組織外出務工等十條具體舉措,全力支持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
積極實施就業援助。建立受災地區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動態監測數據庫,形成“受災困難人員幫扶清單”,舉辦“抗災情穩就業”專場招聘活動,將救災和災后重建中的衛生防疫、廢墟清理崗位納入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安置因災有返貧風險的脫貧人口就業,并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幫助群眾就近就地就業。
有序組織外出務工。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介紹受災群眾實現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每介紹成功1人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深化與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勞務協作,有序組織受災地區人員外出務工。
幫扶高校畢業生就業。事業單位和街道社區招聘工作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聘)用受災地區高校畢業生,并免收報名費和體檢費。對已辦理求職登記的受災地區高校畢業生,開展專項就業服務,幫助盡快落實工作崗位。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對受災地區遇到困難的企業和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開辟“綠色通道”,提高服務效率。幫助創業人員和小微企業防范創業資金鏈斷裂風險,提供應急續貸幫扶。依托大眾創業導師團,組織開展對受災地區小微企業的創業輔導活動,幫助小微企業恢復和擴大生產經營。
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建立失業保險周報制度,出現大規模失業和基金缺口時,適時撥付省級調劑金,確保“保生活”資金發放。經省政府同意后,全省暫統籌失業保險基金1億元,對受災嚴重、有穩崗需求的市縣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對災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社會保險費。結合“萬人助萬企”活動,繼續落實降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建立“受災企業缺工清單”,實施重點幫扶。支持區域相近、行業關聯、工種匹配的企業開展用工余缺調劑,幫助受災員工依法依規、就近就地調配。
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對有就業意愿和培訓要求的受災群眾加強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有就業去向的受災群眾,實行免費定向培訓、訂單培訓。對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的指定工種提供職業技能鑒定全額補貼。對脫貧人口、“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參加培訓的,在落實職業培訓補貼的同時,給予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生活費補貼按培訓期間每人每天30元標準執行,其中市外省內參加培訓的,每人再給予300元一次性交通費補貼,所需資金由當地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落實救災職工工傷保險待遇。開辟工傷待遇支付便捷通道,對在防汛救災期間因履行工作職責遭受事故傷害的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待遇支付時,簡化程序、特事特辦、隨報隨辦,及時足額兌付工傷保險各項待遇。
發揮技工院校專業優勢。積極組織技工院校參與災區汽車、農機、電器等搶修維修工作。有條件的技工院校開設涉農專業,加大對災區重點家庭“兩后生”就讀技工院校的招生力度,落實國家助學金、免學費等政策。摸排受災地區戶籍技校在校生底數,采取減免住宿費、發放補助、聯系勤工儉學等方式,減輕生活負擔。
穩定受災地區企業勞動關系。支持受災情影響的企業在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采取協商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脫崗培訓等方式穩定勞動關系,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對因災情未能及時返崗上崗的職工,企業可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大象新聞·河南新聞廣播記者 張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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