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維護訴訟當事人合法權利和保障申訴信訪人訴求渠道暢通,根據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通知,自2021年8月2日起,省法院暫時關閉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和信訪大廳,暫停線下立案、開庭、交費、案件查詢、信訪接待等訴訟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
疫情防控期間請采取以下方式辦理立案和信訪事項:
1.需要辦理立案的,請通過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移動微法院、律師服務平臺等電子化方式提交訴訟材料和證據材料,可以暫不提交紙質原件。在線提交立案材料確有困難,可以采取郵寄方式提交書面紙質材料,并在郵件封皮上注明“郵寄立案”和準確的聯系方式。低風險地區的當事人可以到當地法院進行遠程立案,相關法院會按照跨域立案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及時辦理立案手續。
2.需要收取訴訟文書、交費退費、聯系法官等訴訟事宜的,請直接聯系案件承辦人或書記員以郵寄方式進行辦理。根據法律規定,本院會通過移動微法院、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全國統一送達平臺、傳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賬號等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
3.需要查詢案件、網上閱卷、網上調解等訴訟服務的,請通過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移動微法院、律師服務平臺、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等在線方式辦理。
4.需要訴訟咨詢、申訴信訪的,請通過12368訴訟服務熱線、信件郵寄、網絡、視頻辦理。信訪申訴材料郵寄至我院信訪局,或通過河南法院訴訟服務網網上信訪功能在線提交。視頻接訪請到就近法院預約。本院將認真負責地辦理好群眾網上投訴和來信反映事項,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02
本院開庭、聽證等訴訟活動
本院開庭、聽證等訴訟活動原則上采取線上方式進行,具體開庭時間、方式案件承辦法官會主動與當事人聯系。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受疫情防控影響參加訴訟的,可主動申請延期。疫情防控期間,擬到本院旁聽案件庭審的,可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在線觀看。
03
當事人因疫情防控不可抗力不能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再審、強制執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應當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04
疫情防控期間確需來院辦理訴訟事項,請嚴格遵守我省和鄭州市有關疫情防控規定,主動配合進行體溫檢測、信息登記,主動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和身份證件。全程規范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離。如有發熱(體溫超過37.2℃)、咳嗽等與新冠肺炎癥狀疑似的身體不適癥狀的,請及時到醫療機構診斷。
05
本院線下訴訟活動恢復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我院官網、豫法陽光微博、微信公眾號公告。
特此通告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日
附:
郵寄地址:鄭州市金水路282號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郵編:450008
訴訟服務電話:12368熱線電話,立案服務電話0371-65755744,信訪服務電話0371-65755771,執行服務電話0371-6575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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