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08月26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7月26日
河南省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1號),切實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 關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保護第一,提升研究水平,推進合理利用,努力走出一條符合河南實際的石窟寺保護利用之路。2022年年底前,全省石窟寺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取得重要進展,石窟寺重大險情全面消除,石窟寺有保護范圍、有標志說明、有記錄檔案、有專門機構或明確專人負責管理,重點石窟寺安防設施全覆蓋。2025年年底前,省市縣協同推進、部門間密切合作、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石窟寺保護長效機制基本形成;人才培養體系基本完善,保護管理機構和隊伍更加健全;保護傳承、研究闡發、科技攻關、傳播交流協同推進,石窟寺保護利用水平明顯提升,石窟寺文化影響力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石窟寺保護力度。加強石窟寺保護基礎工作,開展石窟寺保護情況專項調查,建設全省石窟寺信息數據庫。編制河南省石窟寺保護修繕計劃,納入全省文物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推進實施石窟寺重大工程項目,分類實施石窟寺搶救性保護工程。堅持搶救性保護與預防性保護并重,加強日常養護和監測工作,定期開展文物健康評估,全面提升石窟寺保護能力。(省文物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和有關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鞏義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立石窟寺安全長效機制。落實文物安全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實施石窟寺安全直接責任人公示公告制度。推進重點石窟寺安防設施建設,在石窟寺分布密集地區設置安全防護綜合控制平臺。將包括石窟寺在內的各類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納入屬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堅持群防群治,建立完善聯合執法巡查制度,推動實現重點石窟寺安全守護員及安防設施全覆蓋。進一步完善聯合打擊文物犯罪長效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損壞、損毀石窟寺本體及其歷史環境風貌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以打擊石窟寺文物盜竊盜割犯罪為重點的專項行動,堅決追繳被盜石窟寺文物,追索流失石窟寺文物。開展石窟寺違規妝彩、涂畫、燃香專項整治工作。(省公安廳、財政廳、科技廳、文物局和有關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鞏義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石窟寺學術研究和價值挖掘。整合省內專業保護研究機構,聯合相關高校研究力量,建立完善石窟寺考古學研究體系,有序開展考古調查、價值闡釋、藝術研究和成果普及。制定石窟寺考古中長期計劃、考古報告出版專項計劃,以石窟建筑、雕刻和寺院遺址考古發掘為重點開展石窟寺考古工作,編寫中原石窟寺大系、河南中小石窟寺調查研究報告和全省重要石窟寺考古報告。(省文物局、新聞出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石窟寺綜合展示水平。實施石窟寺展示陳列提質工程,打造精品陳列展覽,完善開放石窟寺的展示標識解說系統、游客服務設施。加強石窟寺文創產品研發和市場培育,推動形成多種石窟寺展示模式。策劃實施石窟寺文物外展精品項目,提升我省石窟寺文化影響力。鼓勵采用限時限流、預約服務等方式規范引導參觀活動,在石窟寺類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全面推行預約參觀制度。規范石窟寺講解服務,提升講解質量。規范石窟寺旅游開發活動,避免過度商業化、娛樂化。(省文物局牽頭,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和有關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鞏義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強石窟寺數字化保護利用,加快制定我省石窟寺數據采集、加工、存儲、管理等方面的標準規范。全面采集石窟寺文物數字化信息,健全石窟寺文物資源基礎信息數據庫,建立開放共享機制。支持通過三維掃描等數字化技術推動流散石窟寺文物“數字化回歸”。鼓勵文博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加快石窟寺保護關鍵技術攻關,加強巖性地質特征和各類病害發育機制等基礎研究,傳承創新傳統技術和營造工藝。在省級科技計劃中支持石窟寺保護技術研究,加強科研基礎條件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創建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省科技廳、文物局、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弘揚“莫高精神”,加強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依托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培養石窟寺考古、文物保護、數字化技術人才。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研究機構合作,選派優秀基層石窟寺專業人員參加學習、培訓,提高我省石窟寺專業人才能力。依托高校建設石窟寺與藝術考古學院,支持具備條件的高校按規定設置考古學、文物保護技術等石窟寺相關專業或方向,加強專門人才培養。穩定基層文博隊伍,通過定期輪訓、在崗培訓等措施提高石窟寺管理人員能力。優化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制度,落實文物考古職工野外工作津貼政策。拓寬高層次人才引進渠道,填補專業空白,打造過硬隊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加強石窟寺保護研究機構建設,努力把龍門石窟研究院建設成為區域性石窟寺保護研究基地。根據文物保護工作規律和特點,完善石窟寺保護利用項目政府采購管理方式,合理選擇適當采購方式,擇優確定專業保護機構。涉及采購方式變更審批的,財政部門要簡化審批程序。優化石窟寺保護利用項目工程管理,科學審慎確定工程內容和規模,鼓勵采取設計施工一體化方式。中小石窟寺保護項目可選擇專業保護機構作為項目管理單位。(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文物局、洛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將文物工作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綜合評價體系。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研究解決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督促落實,實行石窟寺保護情況通報制度。省文物局要加強對各地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二)強化投入保障。各級政府要落實財政支出責任,規范經費管理和預算執行,加強資金監管,提高使用效益。統籌利用國家和省級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石窟寺保護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嚴格按照核定后的項目預算控制數推進項目實施,不得重復評審,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資金或擅自調整項目實施方案、采購需求、采購合同。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可由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統籌用于其他石窟寺保護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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