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管理模式,為方便居民生活,河南省藥品監督局發出通知,解除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熱藥品管控政策,這意味著我省零售藥店可恢復退熱藥品銷售。同時,我省將強化止咳、退熱、抗病毒、抗菌素“四類”藥品銷售監管。
按照省藥監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藥品流通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將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藥品流通監管,調整退熱藥品銷售管控政策,解除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熱藥品管控政策,督促零售藥店引導發熱患者到發熱門診有序就診。
但是,“解封”并不意味著“解防”,全省將嚴格落實藥品流通環節疫情防控責任,進一步強化藥品零售企業“哨點”監測工作,加強對藥品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對藥品零售單位銷售止咳、退熱、抗病毒、抗菌素等“四類”藥品的監測管理,做好購藥人員登記管理,建立發熱病人“早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四類”藥品銷售情況監測和登記上報責任。
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我省也將同步強化網絡銷售藥品監管,重點監測監管通過平臺銷售“四類”藥品情況。對不按規定銷售相關藥品的經營者,要采取鏈接下架、限制銷售等措施,切實將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目前,全省新冠疫苗接種正在進行中,為保障疫苗質量安全,全省各級藥監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疫苗儲存、運輸和接種過程的質量監管,監督配送企業和疾控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做好冷鏈運輸管理,嚴把疫苗出入庫關口,防范非法流出。
來源:鄭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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