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河南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后,相關部門立即行動,加快災后重建工作速度。
盡快準確核定受災情況,是加快災后重建工作的先決條件。那么,如何及時高效對受災情況進行核查統計?因災倒損房屋怎么補貼?防御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能力如何提升?針對這些問題,9月29日,河南商報記者專訪河南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李長訓。
【全省17個省轄市1417.85萬人受災 直接經濟損失1767.03億元】
李長訓告訴河南商報記者,據統計,截至9月26日,本次特大洪澇災害共造成全省17個省轄市、1417.85萬人受災,全省直接經濟損失1767.03億元。
“災情發生以來,省應急廳迅速開展洪澇災害損失核查評估,采取地方上報、抽查核查、現場調查等多種方式,加強與應急部相關司局、市縣及省直有關部門災情會商,同時結合受災地區自然狀況、社會經濟等情況,最終確定了我省災情核查評估結果,并劃定44個受災重點縣(區)。”李長訓說。
截至9月26日,此次特大洪澇災害共造成全省17個省轄市(含濟源示范區)、150個縣(市、區,含20個功能區)、1664個鄉鎮、1417.85萬人受災。全省直接經濟損失1767.03億元;農作物受災面積96.56萬公頃,成災面積62.16萬公頃,絕收面積32.19萬公頃;倒塌房屋34893戶110945間(其中倒塌農房33500戶107403間),嚴重損壞房屋88504戶341463間(其中嚴重損壞農房72226戶294854間),一般損壞房屋197439戶719799間(其中一般損壞農房155343戶581346間),李長訓介紹。
【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按程序申請、認定及補助】
據介紹,居民住房在2021年7月16日至23日暴雨洪澇中受災并經過住建部門損失鑒定的,無基本安全住房保障的,都屬本次特大洪澇災害居民住房補助對象。
需要說明的是, 蓄滯洪區住房按國家補償標準執行。
李長訓告訴河南商報記者,關于申請程序,主要有“戶申、村評、鄉審、縣定”四個程序。
?首先,由受災人員按戶向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者由村民小組、居民小組代為向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提名申請。再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補助對象,并在自然村、社區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異議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將擬補助對象名單、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審核意見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或縣(市、區)災后恢復重建領導小組,由縣級應急管理審批認定。
中央、省和市補助資金一并下達縣級財政,由縣級應急部門配合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將補助資金按進度、補助標準及時撥付到位。村民自建住房的,依進度及時將補助資金通過“一卡通”發放到補助對象賬戶。政府組織統籌建房的,將補助資金按合同、依進度將補助資金撥付到施工等單位。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根據各地上報,截至9月26日,已經認定需要政府幫建農戶41552戶,需要修繕房屋農戶87145戶。
對于因災房屋倒塌和嚴重損壞、無基本安全住房的人員,河南還明確了過渡期安置政策,每人每天按30元進行補助。截至9月26日,各地審核上報需要過渡期安置97447人。
“目前過渡期生活補助資金正在陸續發放中。”李長訓告訴河南商報記者。
【加強應急救援和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本次特大洪澇災害給我省帶來了巨大損失,下一步,如何加強應急救援和防災減災能力,成為政府部門亟待解決的問題。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河南省應急廳已經編制了《河南省特大暴雨災后應急能力提升專項規劃》,目前正在征求意見和按程序報批。
李長訓告訴河南商報記者,河南省應急管理廳圍繞實戰重點,要加快建設“一中心二隊伍六基地”,形成以省應急指揮中心為樞紐、以省級綜合性救援隊伍和省級航空救援隊伍為骨干、以六個省級區域性應急救援基地為支撐的救援體系,建成覆蓋全領域、貫通各層級的一體化應急指揮平臺。構建省市縣鄉政府儲備、社會企業儲備和家庭儲備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提升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實時監測、精準預警能力。對全省黨政領導干部、應急管理人員進行應急處突專題培訓,深入推進防災科普“五進”,筑牢應急管理人民防線。(河南商報記者 鄧萬里 文/圖/視頻)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