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家在討論生不生孩子的時候,另一個問題開始出現:國民的初婚年齡越來越高、結婚率越來越低。
連結婚都“拖拖拉拉”,還怎么生孩子?
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的結婚率僅為7.2‰,創下近十年來新低。與此同時,中國人初婚的年齡也越來越晚,比如,江蘇人平均初婚年齡高達34.2歲!
面對這樣的形勢,此前,有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都建議調整法定結婚年齡。近日,又有學者在《光明日報》發表文章,建議法定結婚年齡應適當降低:男不得早于20周歲,女不得早于18周歲。
學者建議適當降低法定婚齡:男20周歲、女18周歲
8月4日,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麗萍在《光明日報》發表文章稱,在我國當前發展情形下,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婚齡已不適應我國國情,應當適當降低,建議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0周歲,女不得早于18周歲”。
王麗萍認為,在確定婚姻年齡時,應當尊重人的自然成長規律和生理、心理發展規律,考慮男女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點。一般而言,女性在18歲左右、男性在20歲左右,身體發育基本成熟,并能夠理解婚姻的社會意義和法律意義。社會因素,即當事人所在國家、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人口等的發展需求。以人口為例,降低法定婚齡可以縮短人口生產的周期,有利于促進人口數量的增長;而提高法定婚齡,則可以延長人口生產的周期,有利于控制人口數量的增長。
王麗萍認為,在我國當前發展情形下,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婚齡已不適應我國國情,應當適當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我國關于法定婚齡的規定偏高;第二,降低法定婚齡,是我國目前人口政策的需要;第三,降低法定婚齡,有利于改變目前初婚初育年齡偏高的現象;第四,現實生活中,存在男女雙方因未達法定婚齡、不能辦理結婚登記而同居生活、生育子女的現象。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