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靈寶公安局查處一起“襲警辱警”違法行為,這或將是我國公安機關第一部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正式實施以來,辦理的第一起“襲警辱警”入刑案件。
2019年2月1日,靈寶市公安交警大隊接群眾舉報:“時代廣場小區附近亂停亂放現象十分嚴重,甚至人行道也被占用,每次回家都非常困難”。
當天上午10時許,靈寶市公安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竇斌帶領四中隊長韓偉、辦公室、法宣科及四中隊民警,對群眾反應路段進行實地調研,并依法對新時代廣場(美道家超市)附近實施“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11時30分許,一名女子,陳某(靈寶市陽平鎮人)與一男子的大聲辱罵引起了正在進行實地調研的民警注意,聽其辱罵內容,是不滿執勤交警對其粘貼的“違法停車告知單”,遂出口成臟。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竇斌指令法宣科民警立即用單反相機進行錄像取證。
襲擊頭部
推搡單反鏡頭
出拳毆打
隨后,陳某跑到法宣科民警面前,大聲辱罵,用手推搡相機鏡頭,并向法宣科民警頭部襲擊。副大隊長竇斌、四中隊長韓偉立即將其攔下,在對其進行勸說教育時,陳某繞到法宣科民警身后,推搡毆打法宣科民警腹部,副大隊長竇斌立即使用對講機呼叫增援。
在等待增援過程中,該名男子欲駕車駛離現場,副大隊長竇斌、四中隊長韓偉將其攔下要求該男子出示駕駛證等相關證件,但該男子稱其不是駕駛員,拒不配合,并鎖住車門。
5分鐘后,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長韓萬順帶領增援趕赴現場,將陳娣及同行男子帶離現場。
目前,該案已移交尹莊派出所,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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