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金水區停管中心:沒有調整為二類區域的規劃必須有投訴人電話才能調查
鄭州市農業路經一路北側,按規劃應是三類停車區域
“農業路以北的區域是三類停車區域,收費應該是每次兩元,但是我們在農業路口以北經一路上停車,卻被按照二類停車區域的標準,每次收4元。”連日來,不斷有市民撥打本報熱線向記者反映。對此,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東方今報·猛犸新聞暗訪組/文圖
[調查]
收費員承認多收停車費:“錢都上交了”
4月23日,記者來到鄭州市農業路與經一路口北側100米附近查看,這里正是市民反映疑似“違規收費”的區域,只見在經一路東沿線,劃著一溜停車位,停車位上停滿了車輛。
一位身穿橙色馬甲的工作人員坐在路旁,遇見車輛停車,便前去收費。
“停車費多少錢?”一位豫J牌照的車主停完車后詢問。
“都是每次4塊。”收費員表示。記者注意到,該停車收費員身著的馬甲上印制著“金水區停管中心”字樣。
事后,這位車主告訴記者,他被收取了4元停車費。記者在現場走訪了多位車主,均表示被按照每次4元的標準收取費用。
記者注意到,按照鄭州市停車場管理中心公布的鄭州城區內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農業路以北的范圍統統為三類區域范圍,實行計次收費,按照白天2元/次,夜間(路內停車位免費)4元/次的標準收取停車費。
那么,收費員為何要按照二類停車區域標準收費呢?
面對記者的質疑,這位自稱是“金水區停管中心的”收費員先是表示自己“剛來”,不清楚是幾類停車區域,隨后改口承認,這個區域是三類區域。
既然是三類區域,為何沒有按照每次2元的標準收費,而是每次收取4元?
對此,該收費員并未回答,只是反復強調是因為“馬上要升級為二類停車區域”,并表示其收的費用都“上交”,自己“不貪污”。
[回應]
停管中心稱沒有調整規劃開展調查“必須有投訴人電話”
4月24日,記者撥打了鄭州市金水區停管中心的電話,將記者調查的情況進行反饋,工作人員回應稱,農業路以北區域的確是三類區域,這個地方目前沒有調整為二類區域的規劃,“我們肯定不會下指令讓收費員按照二類區域收費”。
那么,對于這樣的行為如何處理?
對此,金水區停管中心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停車收費員的個人行為,如果市民進行投訴,他們會進行調查。
但是,當記者將市民的投訴信息向其進行反饋時,工作人員卻多次向記者索要爆料市民的聯系方式,并表示如果沒有聯系方式,沒有辦法進行處理。
“記者采訪時,收費人員都已經親口承認了。你們難道不能到現場核實調查嗎?”記者反問。
該工作人員卻稱:“如果沒有當事人的手機號等信息,就等于沒有證據。”
記者注意到,鄭州市停車亂收費的現象早已被市民投訴多次,媒體也屢次報道。去年開始,鄭州市多次開展了針對停車亂收費的專項行動,并在媒體上公布了停車收費標準。如今,整治已開展近一年時間,為何仍存在這樣的亂收費現象,鄭州市金水區停管中心平時是否做到巡查監管?收費員多收的這部分錢究竟去了哪兒?對此,記者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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