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然資源部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自然資源部與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盡快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手續(xù)切實做好安置住房不動產登記的意見》,明確提出三大工作要點:一是對于手續(xù)完善的安置住房,2020年年底前完成登記發(fā)證;對手續(xù)不完善的安置住房,應盡快完善手續(xù),同時啟動不動產登記辦理程序;對于短期內難以完善手續(xù)的安置住房項目,由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作出承諾后,辦理不動產登記,最遲要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易地扶貧搬遷是精準扶貧“五個一批”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脫貧攻堅的標志性工程。目前,各地已完成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建設任務,建檔立卡貧困群眾已全部搬遷入住,但仍存在部分搬遷安置項目手續(xù)不全、安置住房登記發(fā)證率低等問題。《意見》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易地扶貧搬遷后續(xù)扶持工作要求,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保護搬遷群眾權益,給搬遷群眾一顆“定心丸”。(吳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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