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發布2020年12月和2020年1至12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以及地表水狀況。2020年1至12月,深圳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第六。
根據生態環境部公布的數據,2020年1至12月,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0%,同比上升5.0個百分點;細粒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臭氧(O3)平均濃度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二氧化氮)平均濃度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一氧化碳(CO)平均為濃度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
2020年1至12月,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20個城市(從第1名到第20名)依次是海口、拉薩、舟山、廈門、黃山、深圳、麗水、福州、惠州、貴陽、珠海、雅安、臺州、中山、肇慶、昆明、南寧、遂寧、張家口和東莞。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從倒數第1名到倒數第20名)依次是安陽、石家莊、太原、唐山、邯鄲、臨汾、淄博、邢臺、鶴壁、焦作、濟南、棗莊、咸陽、運城、渭南、新鄉、保定、陽泉、聊城、濱州和晉城(并列倒數第20名)。
深晚記者了解到,2020年,深圳發布《2020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提出實施柴油車(機)污染攻堅工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程、非道機械排放提升工程、船舶排放控制工程等“十大工程”80個項目,明確各區(新區)PM2.5濃度目標。與此同時,深圳還發布《2020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臭氧污染治理專項工作方案》等,系統推進臭氧污染治理。
隨著系列環境治理工程的落實,深圳實現了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雙提升。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以來,深圳空氣質量持續向好。2020年,深圳PM2.5濃度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微克/立方米,“深圳藍”成為市民引以為傲的城市標簽。(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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