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多部門發文“收緊”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管理基礎上,財政部27日對外發文再度加強規范管理,并公布對核查存在問題的173個示范項目處置結果。
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規范管理的通知》指出,從近期核查情況看,部分示范項目仍存在進展緩慢、執行走樣等問題,其中,核查存在問題的173個示范項目被分類進行處置:
——將不再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包頭市立體交通綜合樞紐及綜合旅游公路等30個項目,調出示范項目名單,并清退出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
——將尚未完成社會資本方采購或項目實施發生重大變化的北京市豐臺區河西第三水廠等54個項目,調出示范項目名單,保留在項目庫,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
——對于運作模式不規范、采購程序不嚴謹、簽約主體存在瑕疵的89個項目,請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方面抓緊督促整改,于6月底前完成。逾期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調出示范項目名單或清退出項目庫。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引以為戒,加強項目規范管理。夯實項目前期工作,不得突破10%紅線新上項目,不得出現“先上車、后補票”、專家意見缺失或造假、測算依據不統一、數據口徑不一致、僅測算單個項目支出責任等現象。
此外,要切實履行采購程序;嚴格審查簽約主體,國有企業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代表政府簽署PPP項目合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不得作為社會資本方;杜絕違法違規現象;強化項目履行監督。今后,財政部還將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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