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共享經濟”遍地開花,自行車、汽車、手機、房子……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不能共享的。但你聽說過共享電單車還能認購嗎?只要花888元認購一輛共享電單車,每天就能穩定獲得60元的收益,這樣的好事你信嗎?
近段時間,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接到多人反映,稱他們遇到了一場圍繞著共享電單車展開的騙局,受騙者遍布全國各地。9月13日,多名受騙者向記者道出了該事件的全過程。
網上認購電單車,每天都可收益
9月13日,目前在廣東打工的漯河人常先生,向記者細述了他被騙的經過。“大概是今年6月份左右,我看到微信上的一名好友,經常在朋友圈內發布關于‘投資共享電單車今日獲得收益××元’的消息。”常先生告訴記者,這名好友每天都會發朋友圈,文字內容基本不變,配圖都是微信收到了××元,上面還標注有“×月×日共享電車收益”等字樣。
由于此人是常先生的朋友,兩人也較為熟悉,經過詳細詢問,常先生得知朋友是花888元/輛的價格認購了共享電單車,所以每天都能獲得收益。
8月15日,經朋友的引薦,常先生向一個微信昵稱為“風”的人轉賬1776元,認購了兩輛共享電單車,順利加入了一個名為“共享電單車收益群F”的微信群,群信息顯示該群內共有61人。據常先生介紹,他還加有另一個類似的微信群,里邊共有七八十人。
“這個微信名叫‘風’的人在微信群內名字叫做‘財務’,還有一個名為‘財務主管’的人,在認購完兩輛電單車后,每天下午6點至8點間,都會準時給我發來微信紅包120元。”常先生告訴記者,就這樣持續了一周,他看到賺錢較為穩定,決定再次認購3輛。9月5日,常先生又一次性認購了15輛共享電單車。就這樣,常先生前后共認購了20輛共享電單車,花費17760元。
未見真人實物,全靠微信運營
既然認購了共享電單車,那自己的車會投放在哪里?每天又是如何賺錢的呢?據常先生介紹,他曾咨詢過類似問題,對方表示公司會把他的共享電單車投放到重慶一帶,在被人使用過程中所收取的費用就是他們的收益,并且限制認購時間為一年,到期后還需重新認購。
“平時他們只說公司如何如何,但具體的公司名字我們都不知道,也從來沒有見過共享電單車的實物,對方僅僅靠著微信來發布公告、發送紅包。”常先生說,不僅如此,微信群的管理員還要求他們將每天所獲得的收益截圖轉發至朋友圈,以便吸引更多人加入。
記者在常先生的微信朋友圈看到,他每天發布的朋友圈大致內容為:“本公司是做電單車經濟共享,這也是未來社會,經濟主流,本公司共贏模式如下。認購一臺共享電單車會員價是:888元。每一輛共享電單車每天的收益為60元,兩輛120元,三輛180元,以起(此)類推。收益日結,直接微信轉賬或者微信紅包發放給每一位會員。每位會員最多只準認購100輛。”
“按照他們的規定,推薦一個人認購就可以獲得50元獎勵,平時群里經常舉行活動,活動期間拉人的話是每個人獎勵100元。”常先生說,微信群管控較為嚴格,除了群主和幾個管理員在群內發布公告外,禁止群成員在群內聊天,同時也禁止發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突被移出群聊,這才感覺上當
但好景不長,就在常先生認購了20輛共享電單車后第5天,常先生突然被移出了微信群。當他向這個名為“風”的微信好友詢問情況時,對方卻一直沒有回應,每天晚間準時發放的收益自然也沒有了。
“后來我問了問微信群里的人,發現他們也被移出了微信群,大家這才反應過來,是上當了。”常先生說,他認購20輛共享電單車共花費17760元,通過每天獲得收益回本了1萬多元,但還是被騙走了六七千元。
目前,常先生等受騙者已成立了名為“漯河共享單車受騙群”的微信群,截至9月13日下午,群內已有85名成員。記者粗略瀏覽微信群內信息后,發現受騙者不僅分布在漯河、鄭州、開封、周口等河南省多市,也涵蓋江西、河北等外省多地。
今年50歲的徐先生來自江西南昌,據他反映,這種認購共享電單車的騙局在南昌也有,模式一模一樣,甚至給他們發錢的人也叫做“財務”或“財務主管”。“我們那也是888元認購一輛,每天號稱可以獲得收益60元。”徐先生說,今年7月份,他從朋友那里知道這個共享電單車賺錢的消息,但一直在猶豫,“投資888元,每天返利60元,15天就能回本,這回報率實在是太高了,讓人害怕。”
但眼看身邊有些朋友確實賺到了錢,徐先生于8月25日認購了一輛共享電單車,隨后增加至3輛。后續的情節也是一樣,剛開始每天都有人在群內發紅包返利,沒想到在9月10日下午5點多,全部人都被移出了微信群。
“我的一個朋友,9月10日上午剛剛認購了20輛,當天下午就被人踢出了群。”徐先生說,剛開始他還以為只有南昌有這樣的騙局,但當他加入了一個有著約300人的共享電單車受騙者微信群時,才發現在全國各地竟然都有受騙者,著實令人驚訝。
說法>>>
9月13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了解到,針對這起認購共享電單車引發的騙局,漯河警方已接到了不少受騙者的報警,目前他們已高度重視并展開初步詢查。
記者了解到,由于目前單個報警者被騙金額大都在5000元以下,數額較小依法尚不能進行刑事立案。警方表示,希望多名受騙者能聯手報案,幫助搜尋并提供多方證據,同時也希望受騙金額較大者也能早日報警。
“目前,網絡投資項目名目繁多,稍不留意就可能陷入‘甜蜜的陷阱’。”針對這起因共享電單車引發的騙局,河南長風律師事務所劉文奇律師告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這些認購者在人數和認購金上達到一定的數量,組織者也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
同時,劉文奇律師也提醒道:投資時首先要了解項目的合法性、真實性,是否具備投融資的相關資質;其次要注意簽訂相關協議,保存相關憑證;同時也要注意防范非法傳銷和非法集資。(大河報·大河客戶端首席記者劉廣超實習生姚程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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