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進入深水區。12月17日,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管理廳聯合發出通知,2018年底前不能整改到位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取締。
通知要求,目前,全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已進入整改攻堅期,各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應急管理(安全監管)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機制,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整改,確保今年年底完成校外培訓機構整改任務。各部門要將有關違法培訓機構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和公示,對無證開展培訓、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培訓及其他違規開展培訓的機構,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取締,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從事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業務,并提請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各地消防部門要向教育部門提供有關消防技術標準資料,由教育部門對照標準核定審批,對現有不符合設置要求、消防安全條件不達標的,應當依法取消其培訓資質。
各地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加快辦學許可審批進度,特別是重點審批學科類培訓機構,按照我省具體規定,符合設置標準的可以采用文件批復同意或頒發辦學許可證等方式盡快進行辦學許可,不符合設置標準的要依法予以停業整頓。2018 年底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予以取締,不能存在無證無照還在開展培訓的機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登記工作,加快為符合標準的校外培訓機構辦理營業執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訂應急預案,指導停業整頓的機構做好退費和群眾安撫工作,防止機構卷錢逃跑引發群體性事件。
為從源頭杜絕校外培訓機構超標、超前培訓,各地教育部門要抽調或聘用學科教師、教研人員,組建穩定、高水平的學科類培訓班審核、研判專家團隊,根據國家課程標準,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做好學科類培訓是否超前超標教學的認定。縣級教育部門要盡快完成行政轄區內各培訓機構所辦學科類培訓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等備案審核工作,未通過備案審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訓。
教育部已建設完成全國統一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系統,將賦予省、市、縣三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賬號。校外培訓機構的摸排、整改、審批、學科類培訓備案等全部通過系統完成,實現全過程精細化管理。面向社會公布校外培訓機構的有關政策、白名單、黑名單、學科類培訓班等信息,要便于群眾在平臺上自行查詢。(記者 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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