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提升我省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營造公平透明、激勵創新的法治化市場競爭環境,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通過對中央相關意見的細化和補充,力圖破解知識產權審判面臨的舉證難、賠償低、周期長等難題。
《實施意見》分為七部分,針對我省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從構建訴訟證據規則、侵權賠償機制,推進落實知識產權裁判方式改革以及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等方面,做出了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細化。
近幾年,河南在“一帶一路”建設大局中的地位日益提升,我省由“內陸腹地”站到了“開放前沿”,知識產權案件隨之大幅增加。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案件8628件,同比增長33.4%。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日益凸顯,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其中,鶴壁市反光材料商業秘密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價為對類似案件的審理具有較強的規則指引意義,入選“2017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2018年3月2日,鄭州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掛牌成立,為司法服務保障河南創新驅動發展再添“利器”。
“我省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同時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省高院民三庭庭長司曉森說,“例如審理中存在舉證難、法官對損失數額酌定難等問題。為了破解這些難題,《實施意見》特別從完善證據保全機制等8個方面對證據規則進行了細化。”
此外,據司曉森介紹,今年知識產權保護迎來一個重大利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壟斷案件的民事和行政案件,不再經過各省高院,可直接上訴至最高院。專業人士指出,此舉有利于從機制上解決制約科技創新的裁判尺度不統一等問題,提高知識產權審判質量效率,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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