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郭兵 攝影 張琮
“國六”標準來了!4月29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河南省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6a或6b階段標準要求,對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業務。設置一個月過渡期,在標準實施時間之前開具購車發票的,可以在一個月內申請注冊登記,8月1日起,所有登記注冊的輕型汽車需符合新標準。
公告指出,為加強機動車污染控制,在全省范圍內提前實施輕型汽車和重型柴油車國六標準根據公告: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6a或6b階段標準要求;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燃氣汽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或6b階段標準要求;銷售和注冊登記的公交、郵政、環衛等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階段標準要求。
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所有生產、進口的公交、郵政、環衛等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階段標準要求。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階段標準要求。
為保證消費者權益,公告規定,各銷售企業應當提前組織安排好銷售計劃,在經營場所明示本公告有關內容,履行向購車者告知本公告的義務,并在與購車者簽訂購銷合同時予以書面提示。
自上述標準實施之日起,對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業務。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工信、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對銷售不符合排放標準要求車輛的,嚴格依法處罰。
此外,公告規定,上述標準實施設1個月過渡期,在標準實施時間之前開具購車發票的,自標準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辦理注冊登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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