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人們日常交流的社交平臺,不少用人單位通過建立工作群,把微信運用于工作交流。然而,因在微信中公私混淆而發生勞動爭議的事件頻發。記者采訪發現,員工不把微信當作公開場合,發表負面言論、企業沒有微信群管理辦法,產生不良后果后處罰過重等致使糾紛不斷。
群里說“實話”被索賠46萬元
姜漢是大連一家駕校的教練,2014年工作至今。為方便與學員聯絡,姜漢建立了“老姜車友會”微信群,成員38人。
今年3月,一名學員稱沒時間繼續練車,不想學了,問是否可以退費。此前,因駕校體制改革,大約一周時間學員都練不了車。考慮到該學員只練了兩次車,姜漢認為應當退費,便請示了駕校領導,得到領導同意后,姜漢在車友會的微信群中發消息:“駕校有份協議不能簽,上面寫的‘個人原因’,但這是駕校重組的原因,要全額退款。”
姜漢對記者解釋,簽了這份協議就意味著學員承認是因個人原因申請退款,這樣就拿不到全部退款,因此自己就想給學員提個醒。沒想到,這一提醒引發300多名學員要求退費。駕校遂狀告姜漢要求解除《經營合作合同》,賠償經濟損失26萬元和名譽損失20萬元。
接到法院傳票時,姜漢非常吃驚。他認為,其他學員要求退費,學校應當依照雙方簽訂合同,本著誠實守信、公平原則處理,與自己無關。駕校一方則主張,姜漢既然是公司員工,就應當遵守駕校規章制度,其在微信群發布的言論有損企業經營形象,已造成不良后果,他應當被辭退并賠償駕校損失。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姜漢并沒有煽動性言論,造成駕校損失無證據支持。關于300多名學員退費一事,系自身原因退學,并就學費問題與駕校達成一致,不能證明退費與姜漢言論有因果關系,對賠償訴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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