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獎勵、經營貢獻獎勵、提升獎勵、融資支持、人才保障措施……12月4日下午,記者從《鄭州市支持總部企業發展實施辦法》政策內容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鄭州市出臺一系列高含金量的獎補政策和服務措施,進一步引進、扶持和培育總部企業,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其中,首次被評為世界500強的總部企業,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
什么是總部企業?
總部企業,是指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含縣〔市、區〕)注冊設立并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對一定區域內的控股企業或分支機構行使投資控股、運營決策、研發設計、營銷推廣、財務結算等管理和服務職能的企業法人機構。
按照“做優存量、鼓勵增量”的思路,鄭州市綜合考慮營業收入、地方經濟貢獻等因素,重點支持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總部企業發展,為各類總部企業提供政策支持和優質服務。
哪些企業可以申請認定總部企業?
政策規定,適當放寬總部企業認定條件。與2017年《暫行辦法》不同的是,不再將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作為認定總部企業的必要條件,僅要求在本市注冊且持續經營1年以上,市外控股企業或分支機構不少于3個。按照放寬后的條件,企業申請認定鄭州市總部企業的難度將大大降低。
同時,認定總部企業需要滿足一定的標準,主要包含兩項經濟指標,即:企業的年度營業收入、年度地方級稅收,年度營業收入主要體現企業的經營規模,年度地方級稅收主要體現企業對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考慮行業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分行業制定認定標準。其中,農業類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上年度地方級稅收200萬元以上。工業和建筑業類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上,上年度地方級稅收2000萬元以上。服務業類最低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上年度地方級稅收300萬元以上;最高要求上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上年度地方級稅收1000萬元以上。
政策明確了認定為新引進總部企業的幾種情形: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等在鄭州設立的總部或區域總部,承諾次年及后續享受獎補年度每年地方級稅收500萬元以上;以及新設立、新遷入的法人企業,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3億元、承諾次年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且地方級稅收1000萬元以上,可認定為新引進總部企業。
購建自用辦公用房最高補助1000萬
《實施辦法》明確,經認定的新引進總部企業,在鄭州市實繳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的,按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獎勵;實繳注冊資本1~5億元(含1億元)的,按實繳注冊資本的1.5%給予獎勵;實繳注冊資本5億元以上(含5億元)的,按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獎勵資金自認定年度起,分3年依次按照40%、30%、30%的比例兌現。
總部企業在鄭州市無自有辦公用房,其本部租用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自認定年度起,連續3年每年按租金30%給予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150萬元;購建自用辦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同一企業不能同時享受以上兩項辦公用房補助。
首次被評為世界500強獎勵2000萬
總部企業自認定年度起,連續5年每年按地方經濟貢獻較上年度增量的40%給予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同時,首次被評為世界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首次被評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對總部企業并購重組國內外上市公司并將其遷回鄭州市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并購重組獎勵。
戰略新興產業支持方面,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0億元和50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總部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
此外,總部企業首發上市融資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總部企業成功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且再融資后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5%的,按發行金額的1‰一次性獎勵企業,最高限額為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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