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息,4月3日,石家莊下發了《關于印發<石家莊市房地產中介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對全市范圍內房地產中介機構及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情況開展集中整治。
《通知》稱,將對重點打擊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等違規行為,整治期為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1月30日。
重點整治房地產租賃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行為包括:
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隱瞞影響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誘騙誤導群眾租房、購房,或者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擅自發布房源信息。
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租賃交易信息,或者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賺取差價。
實施價格串通、囤積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收取未明碼標價的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
違規開展首付貸、租金消費貸款業務,包括違規提供首付貸、租金消費貸款等金融產品和服務。
不按規定執行房屋網簽備案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包括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
沒有取得營業執照、備案證明開展中介租賃業務。
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惡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證金或預定金。
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規避限購條件。
其他涉黑涉惡、違法違規行為等。
《通知》提出,要加強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對典型案例進行集中曝光,并將違法違規經紀機構相關信息錄入省廳“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及時公布“紅黑名單”,充分發揮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要加強和當地通信部門的合作,定期發送房地產中介機構專項整治相關提示信息。整治期間,每個縣(市、區)上報兩個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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