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來了!27日,記者獲悉,省長尹弘簽署政府令,《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為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實施辦法。
根據實施辦法,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開征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具體征收范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一)鄭州、洛陽市:1.5元至30元;(二)開封、平頂山、安陽、新鄉、焦作、南陽、商丘市:1.5元至28元;(三)鶴壁、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信陽、周口、駐馬店市和濟源示范區:1.2元至24元;(四)縣級市:0.9元至18元;(五)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實施辦法明確,7類土地按照國家規定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包括:(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六)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段偉朵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