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打“網紅疫苗”,后來才發現打的是冒牌疫苗或水貨疫苗,多名九價HPV疫苗消費者遭遇維權困境。
來自東北的吳女士是受害者之一。7月30日,她告訴澎湃新聞,自香港方面陸續爆出相關九價HPV疫苗系水貨,從5月10日至7月中旬,她合計發送了40多封郵件給香港海關、香港衛生署、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和多名香港議員,反映情況,就維權事宜尋求幫助,目前郵件“都石沉大海”。
6月6日,她向涉事機構環亞體檢或疫苗中介索要已經繳納的疫苗費無果后,相繼向香港警署、海關、衛生署、消費者委員會尋求幫助,暫未獲得滿意的處理結果。
其間,她打聽到,香港西九龍法院的小額錢債審裁處或許可以處理此類糾紛。
據香港司法機構官網介紹,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負責處理不超過75000元的金錢申索,主要處理債務、服務費、財物損毀、已售貨物及消費者提出的各類申索。
6月6日,吳女士和其他5名九價HPV疫苗接種者前往香港西九龍法院的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糾紛情況,希望能追回花費的疫苗款。
據吳女士介紹,7月23日,該案開庭,當天僅是核對資料。“由于人員多,統一到8月29日下午兩點(再審)。”吳女士說。
據香港文匯網全媒體新聞中心7月23日報道,11名內地接種者先后前往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因為環亞提供的是水貨疫苗,要求環亞賠償三針疫苗費用,金額在6900元至7200元不等。這11宗案件于7月23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庭。
吳女士是這11宗案件的當事人之一。
北京嘉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馬磊告訴澎湃新聞,從民事法律關系來看,購買了注射疫苗服務的當事人和醫療機構之間存在合同關系,如果雙方出現糾紛應當優先以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和司法管轄來解決問題。
馬磊說,如果涉事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者提供不合格的產品亦或注射失效疫苗給當事人帶來了精神刺激,都可以認為是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屬于民事侵權行為。馬磊表示,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被告所在地,侵權行為發生地都有管轄權,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醫療服務的路徑來去選擇爭議解決的方式。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認為,跨境醫療屬于公民自主選擇的權利,受境外法律調整和約束。李斌說,跨境醫療行為出現糾紛,行為主體是境外主體,“無論是被告住所地還是行為發生地都在境外,應當由境外司法機構受理、調查并做出裁決”。
馬磊說,我國公民選擇跨境醫療,包含去擁有獨立司法權的香港地區接受醫療服務出現爭議時,會面臨著跨地區調查取證、法律制度差異、語言和交易習慣障礙等諸多挑戰。
如何避免此類的跨境醫療糾紛再次發生?馬磊指出,在任何國家和地區,醫療行為都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部分當事人過于輕信中介機構或者個別醫務工作者的商業性宣傳,可能會忽略信息不對稱和社會結構不對接帶來的更多一層的操作風險。
馬磊建議,接種者尋求司法途徑進行維權時,可以提供初步的證明,比如在某地進行了注射的事實、官方鑒定意見或藥廠一類的官方文件及藥品的購買憑證和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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