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單失效了,還能辦復效嗎?為什么這張保單不能辦?
1、了解一下什么是保單效力中止(俗稱失效)?
《保險法》第三十六條: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在前款規定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
我公司在產品條款關于保險費支付中列明:
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險費,自保險費約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您欠交的保險費。如果您寬限期結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險費且未選擇保險費自動墊交,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簡單理解,即在應交日及之后60天內均未交費,則該保單于應交日后第60天失效。
舉個例子:張三在2020年1月1日投保,保單生效;但其在2021年1月1日—3月2日期間均未交費,那么2021年3月2日開始他的保單就失效了,即效力中止。
2、那么保單失效了,會有什么影響呢?
《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第二款:被保險人在前款規定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
我公司在產品條款關于保險費支付中列明:
寬限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您欠交的保險費。
解讀,即超過了規定期限60天仍未交費,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之后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篇首發生的真實情景,客戶清楚知道自己保單失效,無法獲得該保單原本核定的保險責任,即無法獲得理賠。
3、保單不小心失效了,怎么辦?
《保險法》第三十七條: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止的,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并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后,合同效力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二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通常,保險公司會對要辦理復效保單的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等重新進行評估,并重新計算等待期。因此案例中的客戶不僅不能獲得理賠,也無法根據當前的身體狀況通過保險公司的復核,因此保單無法復效。
發生在別人身上的是“故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則是“事故”
如果您的保單失效了,如果您還是健康體,那么推薦您趕快辦理復效吧!
中韓人壽保單復效操作流程
保單復效需提供《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健康告知書》、投保人身份證件、投保人銀行卡、被保險人相關資料。自您補交保險費及利息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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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有風險,交費需按時!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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